精彩·真我
贾晓伟 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执业机构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
本站声明 [更多]

 

1本网站仅以提供参考信息为目的。网站上的任何内容都不能视为与我们建立法律服务委托关系,也不得视为我们对任何事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
2本站在建设中引用了因特网上的一些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您与我们的网络管理员联系,我们会马上做出答复。
3为尊重当事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本网相关栏目中涉及律师经办的部分真实案例中的当事人,本网编辑均做了隐去真实名称等技术处理,当事人授权或经媒体广泛公开的除外。
4本网收集的理论实务文章仅供网主研究学习用,无任何商业目的,作者如有异议,可来电告之;对于本网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出处。
5鉴于案件的个体差异,以及当事人对案情交代等有意无意的影响,我们除了建议当事人在留言板留言外并强烈建议当事人携带案件所有书面材料就近咨询律师。
6感谢赵苹小姐的勤勉维护,本网方得以及时更新

 

联系我们:
上海石门二路333弄3号恒安大厦30B
TEl:021-62581103     FAX:021-625811752
MB:13585767601 
E-mail:
jiaxiaowei@live.cn  

 

 

法律要神圣不要神经
发布者: 本网编辑  发布日期: 2008-3-27   浏览次数:37次
       令狐补充
  
  一年前,贪念顿起的许霆,会觉得自己是财神爷特别眷顾的幸运儿吧。取1000元现金才从账户上扣去1元,这ATM机慷慨大方得如此不靠谱,狂喜之余,却之不恭啊!但许霆并没有对满肚子钞票的柜员机一往情深,长相厮守。他很清楚自己弄到手的17.5万元是非法所得,于是心存侥幸,迅速携款潜逃。殊不知,横财到手之际,正是幸运儿变成逃犯之时。

  一年后,警方将许霆缉拿归案。大家都明白这牢许霆是坐定了,但可能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他会是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倒霉蛋。否则判决下来,不会天下哗然,多数人都感到意外和震惊。这没准就是年度最具震撼力的判决了。遗憾的是,巨大的震撼力带给我们的不是对法律的肃然起敬,而是蜂起的争论和质疑。

  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觉得其中大有问题。好在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无非是常识。比如,不少利用公职贪污金额十倍百倍于许霆的经济罪犯,直接肆无忌惮强取豪夺民脂民膏,而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案发后也没判无期徒刑。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介平民许霆,经不起贪欲和ATM机漏洞的“引诱”,一念之差犯下的罪行,似乎就不该享受无期徒刑的待遇。

  有法律专家说,在这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判决中,法官也没什么好指责的,罪名和量刑都有法可依,法官无非是在判决中行使了法律赋予他的自由裁量权而已。这说法确有道理。法官既无大错,那么错在何处?就只能错在法律本身了。

  我深信法律的神圣,没有法律,难以想象公正何以实现。同时我也晓得法律乃人造,难免粗陋不全,甚至有时候从神圣变味为神经。在许霆案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才重演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现代版。同罪可以不同刑,甚至可以轻罪重刑,重罪轻刑,法律如此神经,岂能逃脱问责!

  本案中,法律还有机会借助许霆上诉重获尊严,从神经回归神圣。但长久之计无疑还是在立法环节更加严密和与时俱进,给公平执法以充分的依据,法律才能永葆神圣庄严。

关键词: 律师 贾晓伟
相关信息
·律师要做好自己的良心活 [2008-4-22]
·从王胜俊的任职条件看司改 [2008-4-13]
·法律是逻辑还是经验? [2008-3-27]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2008-3-27]
·律师越老越值钱? [2008-3-26]
·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一封信 [2008-3-26]
·法官之心不可随风幡而动 [2008-3-26]
   

Copyright  2008-2010  中国上海·贾晓伟律师网  http://www.jiaxiaowei.com  ICP06022608  TEl:021-62581103     FAX:021-62581752 MB:13585767601  E-mail: jiaxiaowei@live.cn   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333弄3号恒安大厦30B   详见 电子地图      编:200041 技术支持:杭州网站建设专家 [E达天下]

 上海保险律师|上海交通律师|法律顾问|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上海公司律师